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 为切实做好接收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工作,保证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规范顺利开展,特制定了我院接收推免生工作的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组织管理
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在学校研究生院指导下,由学院负责具体实施。依据学校要求,学院成立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制定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办法;
2.审订推免生拟复试人员名单,负责组织推免生的复试工作;
3.对复试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4.组织学院复试研究生体检;
5.确定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二、接收计划
学院拟接收推免生的计划数:理论物理、光学、凝聚态物理和理论与实测天体物理方向共10人。
三、接收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指标)。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及我校相关要求。
四、接收程序
(一)网上报名
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可于2025年9月22日9:00起登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按规定进行报名、缴费。
(二)复试
1.复试通知。组织相关人员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申请本院的推免生择优遴选,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放复试通知书。
2.复试安排
(1)资格审查
时间:2025年10月8日(周三)上午9:00-11:00
地点:物理学院研究生科311室(东校区致善楼)
取得我校复试通知的推免生持以下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学业成绩证明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及复印件;符合规定的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综合和英语测试
时间:2025年10月9日(周四)下午14:30-16:00
地点:物理学院302室(东校区至善楼)
3.复试成绩
(1)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初审通过的推免生进行专业考核,择优选择。
(2)参加复试考生由所有申请我院各专业的推荐免试生组成,实行1:1.2差额复试。在综合考查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成绩按三年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及格。
(3)复试成绩于复试结束后三日内由学院公布在本单位官方网站上。
(三)录取
1.学院根据推免生接收计划,按复试成绩排名提出拟接收意见(是否拟录取、录取专业等),于2025年10月15日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3.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方被我校录取。
五、其他有关规定
(一)根据教育部时间安排,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http://gs.gzu.edu.cn/)。
(二)对在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贵州大学物理学院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