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学校要求,特制定我院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年审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由学院学位分委员会组成年审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研究生科。
二、导师岗位基本要求
(一)研究生导师须为人师表,政治立场坚定,恪守学术道德,具备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等基本导师能力,近三年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教育部论文抽检中未出现质量问题。
(二)博士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博导”)岗位,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首次申请博导招生资格的教师应具有指导研究生经历;
2、近三年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SCI源刊三区以上论文5篇(其中至少含二区论文1篇)(中科院大类分区升级版,不含曾被或正被中科院预警的期刊)、或SCI二区(中科院大类分区升级版,不含曾被或正被中科院预警的期刊)以上3篇;
3、近三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且有在研课题,自然科学类年均到账经费10万元及以上。
三、工作程序
1、学院公布工作方案。
2、申请人须根据本通知要求及培养单位年审工作方案,登陆“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博导年审信息材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表决后,学院对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其他说明
(一)申请人如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导师岗位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申请。
(二)近三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研究生导师:
(1)出现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规范,或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等行为;
(2)申请者或指导的研究生出现科研、学术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3)申请者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出现质量问题的(包括教育部博士学位论文抽检、贵州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出现“不合格”或者“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等情况)。
(三)为配合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整体工作安排,满足本学科博导岗位条件的导师均可进行博导岗位申请,且只能在1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下的1个二级学科申请博导岗位。
五、时间安排
在2024年10月5日前,申请人登陆“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博导年审信息材料,经学院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批准后,公示三日无异议,由学院研究生科在10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研究生院。
贵州大学物理学院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