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物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者:物理学院发布时间:2024-03-26浏览次数:2140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文件规定及教育部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 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的基本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的基本原则,突出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的基本原则,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学院具体负责实施。学院成立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面试组纪检和技术祖,组织机构如下:

(一)物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定于328下午16:30在学院行政楼302会议室,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对复试面试组及秘书进行相关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以便老师们能更好地掌握复试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二)复试面试专家组

(三)纪检小组

(四)技术祖

三、招生计划

计划数:44

院系所代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

研究方向

学习形式

计划录取人数

141

物理学院

070200

物理学

01

理论物理

全日制

9

141

物理学院

070200

物理学

02

凝聚态物理

全日制

15

141

物理学院

070200

物理学

03

光学

全日制

10

141

物理学院

070200

物理学

04

理论与实测天体物理

全日制

10

、复试形式和复试比例

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实行差额复试,采用1:1.5比例组织复试,复试分数线划定为总分279分、单科(满分100分)38分、单科(满分150分)57分。

复试要求及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及综合测试;

2、复试总分(百分制)专业笔试20%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20%、综合测试占60%(提问)。复试总分小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计分和总分排序规则

(一) 按教育部关于复试成绩与初试(统一考试)成绩的比例范围和我院的具体情况,确定初试成绩占总成绩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50%。

(二) 计分排序规则

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方向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三)复试成绩学院于复试工作结束后三日内向考生公布,拟录取名单由研招办统一公示。

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

1)复试考生务必在2024328日前将资格审查扫描材料《诚信复试承诺书》备注姓名压缩打包发到学院指定邮箱:gzuwlyjs@163.com

2)学院根据考生实际,对考生以下电子形式的材料进行审查。

1.初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自觉遵守,在复试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诚信应试。

4.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学校财务处一楼缴费机自助缴费,缴费时间从326开始(必须携带身份证+银行卡)缴费标准:100/人,因各种原因放弃复试的,概不退费(请考生面试时带上缴费收据交给面试秘书)。

2专业课笔试

时间:2024329下午14:30-15:30

考试科目:专业综合

考试地点:博学楼221222

3专业综合、英语测试

时间:20243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

晚上19:00-22:00

地点:二号行政楼302313

(候考地点:二号行政楼303

4、体检

时间:2024331日上午(需空腹)

地点:贵州大学东校区医院

采取现场复试的考生体检在学校医院进行,收费标准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体检要求以《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六十条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1. 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工作

1、结合学科特点,按照考生报考志愿、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录取原则。复试总成绩相同的,以初试两门业务课成绩相加高分优先。

2、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3、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监督电话

贵州大学物理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851-88165495

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851-88292217

贵州大学物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xlsx



贵州大学物理学院

                                         202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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