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院关于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物理学院发布时间:2023-09-18浏览次数:364


为公平、公正、公开做好我院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按照学校的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我院今年推免生工作的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物理学院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王更生  江阳

副组长:唐延林 陆定波

员: 隆正文 祁小四 张 维 柯 芳 肖 媛 郭军倩

二、学院的推免生计划数10人  

三、申请条件

(一)我院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4届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四)学习成绩优秀,在读期间修读课程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以教务系统正考成绩计算),学术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五)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4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小语种课程期末考试成绩每学期均在75分及以上。

(六)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四、申请程序

1.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于2023919日前向推荐学院提交《贵州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3份,详见附件2)和相关申请材料。

2.学院根据推免生条件和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于2023920日前审核推免生资格,签署推荐意见,报送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名单(附件3)。满足申请条件的学生,推免资格的确定原则上以学习成绩为依据,按照“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以教务系统正考成绩计算)”排名为序进行择优推荐。

3.符合第四条申请条件的学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原则上可不受学习成绩排名限制,进行优先推荐,但此部分学生不得超过学院总名额的30%

1)参军入伍退役后已复学的应届毕业生。

2)本科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贵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CSSCISSCISCI及以上级别学术论文的应届毕业生。

3)本科在读期间,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国赛最高奖项且排名前两位的学生(若前两位为研究生,国赛最高奖汇报的本科生视为排名前两位的学生),或获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银奖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赛一等奖且排名第一的学生。

4)本科在读期间,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项目(附件4),获国赛最高奖项且排名第一的学生。

通过以上(2)(3)(4)条推荐的学生,学院应成立不少于5人(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认定,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出具书面明确意见并排序,进行择优推荐,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学校教务处。学术论文需查重,学科竞赛获奖以获奖证书为准,等次高者优先。同等情况下,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先。

通过(1)(2)(3)(4)条推荐的学生超过学院30%的名额限制时,应优先安排参军入伍退役毕业生。具体推荐相关事项和名额分配由学院在实施细则中明确,未通过答辩考核学生仍严格按照学习成绩排名参与学院整体推荐。

学校对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进行公示。

五、其他有关规定

(一)申请推免的学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因信息不全或不实、操作不当、时间延误等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二)对取得推免资格并被录取的推免生,须与学校签订诚信承诺书,违约者的诚信记录将记入其个人档案。

(三)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对第四条第4款规定以外的外国语成绩申请遴选的学生,外国语水平经学院提出认定意见后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贵州大学物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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