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文件精神和贵州省及学校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的基本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的基本原则,突出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的基本原则,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学院具体负责实施。学院成立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面试组和纪检组,组织机构及有关职责如下:
(一)物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王更生
副组长: 唐延林
成 员: 陆定波 隆正文 祁小四 刘毅 张 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科研科。办公室主任由张维兼任。
为了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定于3月24 日中午13:00在学院行政楼302会议室,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对复试面试组及秘书进行相关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以便老师们能更好地掌握复试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二)复试面试专家组:
组长:保密
成员:保密
秘书:保密
(三)纪检小组
组长:陆定波
成员:宋汉峰 郭军倩
(四)技术祖:刘树成
三、招生计划
计划数:42人 | ||||||||
院系所代码 | 院系所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 | 学习形式 | 计划录取人数 | |
141 | 物理学院 | 070200 | 物理学 | 01 | 理论物理 | 全日制 | 9 | |
141 | 物理学院 | 070200 | 物理学 | 02 | 凝聚态物理 | 全日制 | 12 | |
141 | 物理学院 | 070200 | 物理学 | 03 | 光学 | 全日制 | 10 | |
141 | 物理学院 | 070200 | 物理学 | 04 | 理论与实测天体物理 | 全日制 | 11 |
四、复试对象
一志愿上线考生
五、复试形式和复试比例
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实行差额复试,按不低于1:1.2比例组织复试,复试分数线划定为277分。
六、复试要求及内容
1、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测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及综合测试;
2、复试总分(百分制)中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20%、专业测试占40%(提问)、综合测试占40%(提问)。复试总分小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复试成绩计分和总分排序规则
(一) 按教育部关于复试成绩与初试(统一考试)成绩的比例范围和我院的具体情况,确定初试成绩占总成绩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50%。
(二) 计分排序规则
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方向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三)复试成绩学院于复试工作结束后三日内向考生公布,拟录取名单由研招办统一公示。
八、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
1)复试考生务必在2023年3月24 日前将资格审查扫描材料备注姓名压缩打包发到学院指定邮箱:gzuwlyjs@163.com。
2)学院根据考生实际,对考生以下电子形式的材料进行审查。
1.初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自觉遵守,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
4.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学校计财处的自助缴费机上进行缴费(必须携带身份证+银行卡),缴费标准:100/人,因各种原因放弃复试的,概不退费(请考生面试时带上缴费收据交给面试秘书)。
2、专业、综合、英语测试
时间:2023年3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
晚上19:00-21:00
地点:二号行政楼302、313
(候考地点:二号行政楼201)
3、体检
时间:2023年3月27日上午(需空腹)
地点:贵州大学东校区医院
体检要求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六十条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5、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录取工作
1、结合学科特点,按照考生报考志愿、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录取原则。复试总成绩相同的,以初试两门业务课成绩相加高分优先。
2、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3、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监督电话
贵州大学物理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851-88165495
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851-88292217
贵州大学物理学院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