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学校要求,特制定我院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年审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由学院学位分委员会组成年审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科研科。
二、导师岗位基本要求
(一)研究生导师须为人师表,政治立场坚定,恪守学术道德,具备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等基本导师能力,近三年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教育部论文抽检中未出现质量问题。
(二)博士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博导”)岗位,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首次申请博导招生资格的教师应具有指导研究生经历;
2、近三年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SCI源刊论文5篇,或SCI二区(中科院大类分区基础版)以上3篇,或SCI一区(中科院大类分区基础版)1篇以上;
3、近三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且有在研课题,自然科学类年均到账经费10万元及以上。
三、工作程序
1、学院公布工作方案。
2、申请人依据学院工作方案,提交2023年拟招收研究生申请,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至学院教学科,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表决,并对表决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其他说明
(一)申请人如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导师岗位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申请。
(二)为配合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整体工作安排,满足本学科博导岗位条件的导师均可进行博导岗位申请,一位导师只能在1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下的不超过2个研究方向申请博导岗位。
五、时间安排
在2022年8月31日前,申请人将填写好的《2023年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一)与相关材料交到学院教学科研科,经学院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批准后,由学院教学科研科在9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研究生院。
贵州大学物理学院
2022年8月26日
附件一:《2023年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资格审核汇总表及成果汇总表》附件1:《2023年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资格审核汇总表及成果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