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物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工作方案

发布者:物理学院发布时间:2022-03-08浏览次数:728

 

为加强我院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学校要求,进一步落实导师由“身份管理”变为“岗位管理”工作,特制定我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年审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组长:江阳

成员:王更生、唐延林、陆定波、隆正文、祁小四、刘毅

二、 导师岗位基本要求

1、研究生导师须为人师表,政治立场坚定,恪守学术道德,具备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等基本导师能力,近三年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教育部学位论文抽检中未出现质量问题;

2、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流学科特岗人才教师

3、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一般应有协助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经历。本校教师在校内工作时间年均不少于10个月,兼职导师在贵州大学工作时间年均累计不少于1个月;

4、承担有科研项目,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近三年本人可支配经费,纵向项目年均1.0万元以上,或横向项目年均2.0万元以上;

5、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至少3篇,或在《贵州大学国内一级学术期刊名录》收录期刊(以下简称一级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或发表SCI(含SCI-E)或EISSCI收录论文至少1篇;

6、近三年所带毕业研究生能按时毕业、就业,未出现连续两年所带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就业现象。

三、工作程序

1、学院公布工作方案。

2、申请人根据学院年审工作方案,向学院提出2022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申请,提供支撑材料交学院教学科研科,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表决,并对表决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其他说明

申请人如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导师岗位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申请。

五、时间安排

2022325日前,申请人将填写好的《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一)与相关材料交到学院教学科研科,经学院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批准后,由学院教学科研科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物理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xls

                           

贵州大学物理学院

                               20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