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 为切实做好接收202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工作,保证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规范顺利开展,特制定了我院接收推免生工作的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组织管理
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在学校研究生院指导下,由学院负责具体实施。依据学校要求,学院成立了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1) 领导小组:
组 长:江阳
成 员: 王更生 唐延林 陆定波 隆正文 祁小四 刘 毅 张 维
(2)主要职责是:
1、制定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办法;
2、审订推免生拟复试人员名单,负责组织推免生的复试工作;
3、对复试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4、组织学院复试研究生体检;
5、确定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二、学院拟接收推免生的计划数:12人。
三、接收推免生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指标)。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三)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及我校相关要求。
四、接收推免生的程序
(一)网上报名
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自2021年9月28日起登陆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按规定进行报名、缴费。
(二)复试通知
组织相关人员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申请本院的推免生择优遴选,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放复试通知书。
(三)复试形式
为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疫情期间人员流动,采取线上复试形式。
(四)复试时间安排和内容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内容(取得我校复试通知的推免生持以下证明材料参加复试):
时间:2021年9月29日(周三)上午:9:30-11:00
地点:博学楼314-2
内容: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校期间学业成绩证明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及复印件。
3、符合规定的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综合、英语测试
时间:2021年9月29日(周三)下午14:00-16:00
地点:博学楼317-1
3)、体检时间:2021年9月30日(周四)上午(空腹)
体检地点:贵州大学东校区医院
3、复试成绩
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初审通过的推免生进行专业考核,择优选择。
参加复试考生由所有申请我院各专业的推荐免试生组成,实行1:1.2差额复试。在综合考查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成绩按三年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及格。
复试成绩于复试结束后三日内由学院公布在本单位官方网站上。
4、录取
1)、学院根据推免生接收计划,按复试成绩排名提出拟接收意见(是否拟录取、录取专业等),于2021年10月12日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3)、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方被我校录取。
五、其他有关规定
(一)根据教育部时间安排,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公示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http://gs.gzu.edu.cn/)。
(二)已通过我院预选拔拟优录的考生,无需再次参加复试,但必须获得所在本科毕业院校推免资格,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报申请。
(三)对在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资格。
(四)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贵州大学物理学院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