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院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

发布者:物理学院发布时间:2017-12-15浏览次数:146

物理学院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

政治学习是教职工学习和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行政的有关规定,接受学院的工作安排,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教职工交流信息,增进相互了解,建立友谊和合作关系,更好地搞好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同时有利于获得其他教职工的帮助,尤其是有利于年轻教职工的自身发展。为了办好物理学院,推动学校的发展,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订学院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

一、根据学校的要求,学院教职工的政治学习每两周一次,原则上间周学习一次,如因故未学习,要抽时间补学。

二、鉴于目前学院暂时无条件全院集中学习,决定分为院机关、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和基础教学部五个组集中学习。待条件成熟时,全院集中学习或分校区学习。

三、职工的政治学习由各党支部书记或系(部)主任主持;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或负责联系的领导要到各系、部参加学习,传达精神,通报情况,调查研究,沟通信息。

四、所有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政治学习,实行签到制。主持学习的人员要作好学习记录。

五、根据国家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德、能、勤、绩进行,因此,全年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的教职工,按《贵州大学教职工请假暂行规定》[贵大发(2005)92号]缺旷一次按矿工一天处理,工资、津贴被扣由其本人负责;同时,学院不推荐其参加评优、晋升职称和职务,对出境不予政治审查。


因病、因私事请假5次(含5次)至14次者,年度考核不能被评为优秀。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和校、院有关会议15次及以上者,按学校规定,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六、院属各单位负责主持政治学习的人员不按规定主持政治学习,导致教职工的利益受到损害,由其负责,学院根据情况对该负责人当年年度考核给予相应处理(不合格或不定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