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组通〔2016〕13号)关于同意接收卢梅等九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批复

发布者:柯芳发布时间:2016-12-27浏览次数:379


关于同意接收卢梅等九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批复


各学生党支部:
《关于审批卢梅等九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请示》已收悉。2016年12月15日,党委会审议讨论了卢梅、廖文凤、熊刚、王子霜、刘小红、舒颖、杨海周、沈凤、潘议淳九位同志的入党问题。党委委员共7名,实到会6名。6名党委委员一致认为以上九位同志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同意批准以上九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预备期自2016年12月6日起至2017年12月6日止。


中共贵州大学物理学院委员会
2016 年 12 月 26日

抄送:校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