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物理学院2019年度评优工作的通知
为奖励表彰物理学院广大教职工在教学建设、教学改革、教书育人、班级管理、学院其他事务等方面做出的突出成绩,鼓励和引导更多的教职工投入到教学、班级管理和学院建设的工作中,提高学院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评先评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范围为物理学院全体教职工。
二、评选流程
(一)教职工填报评优申请表(见附件1),于2019年12月25日中午12:00前报学院党政办公室;
(二)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候选人员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发布评优决定。
三、奖项设置及评定标准
(一)优秀教师
参评对象:物理学院全体教师
评选数量:2个
评选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教学效果好,有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专家和学生评价优秀。在学生评选“我心中好老师”中得票数排系(部)前5名者,获学评教综合得分90分以上。
(三)全年在岗并独立承担一门以上课程,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各环节符合规范要求。
(四)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
1.注重教学研究,在教学过程中重视教学内容的更新,近两年内发表1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或参编5万字以上优秀教材一部,或主持教改项目1项以上,或为省级精品课程建设负责人,或为校级重点课程建设负责人或指导学生参加科技竞赛获得全国二等奖以上、省级一等奖的教师。
2.钻研业务,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近两年内在核心期刊以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或有专著、教材出版,或其主持的技术开发项目获得较好经济效益。
(二)优秀班主任
参评对象:物理学院各班班主任(含19级物理班)
评选数量:1名
评选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本职工作,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2.认真履行《贵州大学学生班主任工作条例》中所规定的班主任工作职责,成绩显著;勇于改革创新,善于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能够积极探索总结学生工作的新经验和新方法。
3.热爱学生,热心班主任工作,出色履行班主任职责。
4.抓好班风和学风建设,所在班级的班风好、学风正,团结上进、凝聚力强,班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5.定期召开班会,经常到学生宿舍与学生沟通交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主动向所在院(系)反映问题,做好工作记录。
6.学生测评结果中不合格率不超过5%(含5%)且优秀、良好比率不低于90%(含90%)。
7.有突发事件、考试作弊、打架伤人等严重事件发生的班级实行一票否决。
(三)先进工作者
参评对象:对学院工作有突出贡献者。
评选数量:1名
特此通知
附:评优申请表
贵州大学物理学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院发〔2019〕18号 关于开展物理学院2019年度评优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