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物理学院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
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30日。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严格考试要求,严肃考风考纪,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与安排
(一)考试科目及安排
所有考试科目(含公共课)及日程将按教务处课程及考务中心统一编制的《贵州大学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考试科目及日程表》执行。
(二)命题与试卷制作
考试的命题与试卷制作,严格按《贵州大学课程考试命题和试卷管理办法》执行。期末考试的命题由承担该类课程的各系组织相关教师命题。命题难度、区分度及覆盖面相近,并附参考答案的A、B两套试题(试卷),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所有建有试题库的课程从试题库中直接抽取试题。所有试题(试卷)必须由计算机编排打印,并确保试卷页面设置和格式符合制卷要求。
(三)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加强考场巡视工作。
本学期期末考试领导和巡视小组名单如下:
王更生江 阳唐延林陆定波张 维陈黔江刘 芸
注:具体巡视时间另作安排
二、考风宣传与考试管理。
(一)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
各班主任及辅导员要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和诚信教育,尤其要将学位授予条例中作弊学生不能授予学位的条款告知学生。
(二)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
1、主、监考人员必须佩带主考证及监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并按照《贵州大学学生考试管理工作规定》的要求,严格监考,发现问题要认真对待,规范处理,依法治考。监考人员要对考场课桌进行编号,学生必须按学号对应编号入座,因各种原因不能对应的,由监考教师随机编排。主考教师和监考人员如有玩忽职守、督查不严等情况,一经查实,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学生需登录教务信息网查询自己的考试时间和教室,必须在教务处安排的教室参加考试,如学生不在规定的教室考试,监考教师可以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将其清理出考场。
3、学生必须持学生信息卡(即牡丹校园学生卡)和身份证(或学生证)两证进行考试(还没有办理学生信息卡的同学,可以持身份证和学生证两证进行考试,但同时还必须开具学院的相关证明)。在考试开始之前,监考人员务必认真清理考场,收缴学生带入的违禁物品,检查参加考试学生的有关证件,并随机调整学生的考场座次。对于未带证件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监考人员必须在发卷之前责令其离场,取回证件后才能参加考试。
4、学生应于开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超过30分钟,不准参加本次考试并按旷考处理;考试进行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在考试期间中途离场视为退出考试,即学生在考试中无论什么原因离开考场,必须交卷,不得再进入考场进行考试。
5、学生不得将手机、MP3、MP4、录音笔、电子辞典等具有通讯和储藏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考场,若将上述物品带入考场,必须在考试开始前关机放在考场的指定位置,未按规定带入考场者,一经发现作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处理。
三、成绩与考核结果分析、上报
1、所有考试课程必须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及时评卷,各门课程的总评成绩中,按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规定给出平时成绩,且平时成绩的考核必须有相关依据。
2、对于多个教师同上一门的,必须集体评卷,并以一人负责批改一部分的形式进行。
3、所有考试,任课教师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完成网上成绩登录工作。未按时提交成绩的教师按教学事故认定。
4、在考试成绩登录完成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将试卷及相关材料(考场记录表、考试成绩登记表、考试试卷分析表、A、B卷及参考答案)交教学科研科归档,对未及时上交而造成试卷丢失的按教学事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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