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物理学院优秀教师评选办法(试行)

发布者:物理学院发布时间:2017-11-09浏览次数:78

贵州大学物理学院优秀教师评选办法(试行)





为奖励本院广大教师在教学建设、教学改革、教书育人等方面做出的成绩,鼓励和引导更多的教师投入教学和教学建设,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特设立贵州大学物理学院优秀教师奖。


一、评选范围


凡全年承担普通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量达到物理学院教师平均工作量的在编教师(包括实验、实习指导老师),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教学效果好,有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专家和学生评价优秀。在学生评选“我心中好老师”中得票数排系(部)前5名者,获学评教综合得分90分以上。

(三)全年在岗并独立承担一门以上课程,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各环节符合规范要求。

(四)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

1.注重教学研究,在教学过程中重视教学内容的更新,近两年内发表1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或参编5万字以上优秀教材一部,或主持教改项目1项以上,或为省级精品课程建设负责人,或为校级重点课程建设负责人或指导学生参加科技竞赛获得全国二等奖以上、省级一等奖的教师。

2.钻研业务,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近两年内在核心期刊以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或有专著、教材出版,或其主持的技术开发项目获得较好经济效益。

(五)积极参加学院的各项活动和社会活动,工作有成效。

三、评选办法

(一)优秀教师每年评选一次。

(二)优秀教师每年评选两人。

(三)评选坚持“民主、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四)各系推荐两名候选人,由学院组织评审。具体步骤如下:

1.各系分别成立评选小组。


2.各评选小组根据评选条件择优评选,评选要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3.各评选小组将推荐人选报院教学科研科,教学科研科对各评选小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4.学院组成评审小组,对复审合格的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察,择优评选出优秀教师。

5.评选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并进行公示3天,无异议后生效。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票否决:

1、在本学年中出现教学事故(如无故迟到、早退、缺课、擅自调课、停课等)或在有关教学环节中违反教师工作规范者(如讲稿、教学大纲、教学日历不齐全、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成绩及试卷袋等);

2、本学年所讲授本科生课程所得评教分数位于全院后10%者;

3、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或学院会议。

4、无故不服从教学安排。

四、奖励办法

(一)学院将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获奖者将被授予“贵州大学物理学院××年度优秀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金。

(二)学院将大力宣传获奖教师的先进事迹,组织获奖教师的“示范教学”,使教师学有榜样,追有目标,以提高全院教师的教学水平。

(三)学院将积极推荐获奖教师参加校级和省级优秀教师的评选。

五、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中共贵州大学物理学院党委
2017年3月3日